教育部 防疫照顧假 / W5b6c Efi2jqhm / 教育部及所屬機關(構)學校核給員工防疫隔離假或防疫照顧假應注意事項比較表 教育部人事處109.3.3 假別 (依據) 介入措施/ 適用情形 對象 應檢附之相關證明文件 說明 防疫隔離假 (嚴重特殊傳 染性肺炎防治 及紓困振興特 別條例第3條 第1、3項及第 19條第1項). 家長得請防疫照顧假,其申請對象、薪資及其他相關權 益等之處理亦比照該措施之規定辦理。 (二)另短期補習班、幼兒園及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等教育 機構,比照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規定停課者,其家長亦得 比照各級學校家長申請防疫照顧假。 檔 號: 教育部及所屬機關(構)學校核給員工防疫隔離假或防疫照顧假應注意事項比較表 教育部人事處109.3.3 假別 (依據) 介入措施/ 適用情形 對象 應檢附之相關證明文件 說明 防疫隔離假 (嚴重特殊傳 染性肺炎防治 及紓困振興特 別條例第3條 第1、3項及第 19條第1項) 教育部:可申請「防疫照顧假」 潘文忠也提到,高中職以下延後開學期間(2 月 18 日至 2 月 21 日),家長其中一人如有照顧 12 歲以下之學童,以及國中、高中、五專 1 到 3 年級持有身心障礙證明子女,可申請「防疫照顧假」。 障礙子女之需求,家長其中1 人得請防疫照顧假。 二、109 年2 月5 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總處培字第1090025887 號教育部臺教人(三)字第1090017849 號等2 函及109 年2 月7 日本校第1090600123 號簽規定略以,學校教職員工於109 年2 月11 日
教育部:可申請「防疫照顧假」 潘文忠也提到,高中職以下延後開學期間(2 月 18 日至 2 月 21 日),家長其中一人如有照顧 12 歲以下之學童,以及國中、高中、五專 1 到 3 年級持有身心障礙證明子女,可申請「防疫照顧假」。 教育部及所屬機關(構)學校核給員工防疫隔離假或防疫照顧假應注意事項比較表 教育部人事處109.3.3 假別 (依據) 介入措施/ 適用情形 對象 應檢附之相關證明文件 說明 防疫隔離假 (嚴重特殊傳 染性肺炎防治 及紓困振興特 別條例第3條 第1、3項及第 19條第1項) 家長得請防疫照顧假,其申請對象、薪資及其他相關權 益等之處理亦比照該措施之規定辦理。 (二)另短期補習班、幼兒園及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等教育 機構,比照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規定停課者,其家長亦得 比照各級學校家長申請防疫照顧假。 檔 號: 障礙子女之需求,家長其中1 人得請防疫照顧假。 二、109 年2 月5 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總處培字第1090025887 號教育部臺教人(三)字第1090017849 號等2 函及109 年2 月7 日本校第1090600123 號簽規定略以,學校教職員工於109 年2 月11 日
教育部:可申請「防疫照顧假」 潘文忠也提到,高中職以下延後開學期間(2 月 18 日至 2 月 21 日),家長其中一人如有照顧 12 歲以下之學童,以及國中、高中、五專 1 到 3 年級持有身心障礙證明子女,可申請「防疫照顧假」。 家長得請防疫照顧假,其申請對象、薪資及其他相關權 益等之處理亦比照該措施之規定辦理。 (二)另短期補習班、幼兒園及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等教育 機構,比照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規定停課者,其家長亦得 比照各級學校家長申請防疫照顧假。 檔 號: 教育部及所屬機關(構)學校核給員工防疫隔離假或防疫照顧假應注意事項比較表 教育部人事處109.3.3 假別 (依據) 介入措施/ 適用情形 對象 應檢附之相關證明文件 說明 防疫隔離假 (嚴重特殊傳 染性肺炎防治 及紓困振興特 別條例第3條 第1、3項及第 19條第1項) 障礙子女之需求,家長其中1 人得請防疫照顧假。 二、109 年2 月5 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總處培字第1090025887 號教育部臺教人(三)字第1090017849 號等2 函及109 年2 月7 日本校第1090600123 號簽規定略以,學校教職員工於109 年2 月11 日
教育部:可申請「防疫照顧假」 潘文忠也提到,高中職以下延後開學期間(2 月 18 日至 2 月 21 日),家長其中一人如有照顧 12 歲以下之學童,以及國中、高中、五專 1 到 3 年級持有身心障礙證明子女,可申請「防疫照顧假」。
家長得請防疫照顧假,其申請對象、薪資及其他相關權 益等之處理亦比照該措施之規定辦理。 (二)另短期補習班、幼兒園及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等教育 機構,比照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規定停課者,其家長亦得 比照各級學校家長申請防疫照顧假。 檔 號: 障礙子女之需求,家長其中1 人得請防疫照顧假。 二、109 年2 月5 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總處培字第1090025887 號教育部臺教人(三)字第1090017849 號等2 函及109 年2 月7 日本校第1090600123 號簽規定略以,學校教職員工於109 年2 月11 日 教育部及所屬機關(構)學校核給員工防疫隔離假或防疫照顧假應注意事項比較表 教育部人事處109.3.3 假別 (依據) 介入措施/ 適用情形 對象 應檢附之相關證明文件 說明 防疫隔離假 (嚴重特殊傳 染性肺炎防治 及紓困振興特 別條例第3條 第1、3項及第 19條第1項) 教育部:可申請「防疫照顧假」 潘文忠也提到,高中職以下延後開學期間(2 月 18 日至 2 月 21 日),家長其中一人如有照顧 12 歲以下之學童,以及國中、高中、五專 1 到 3 年級持有身心障礙證明子女,可申請「防疫照顧假」。
家長得請防疫照顧假,其申請對象、薪資及其他相關權 益等之處理亦比照該措施之規定辦理。 (二)另短期補習班、幼兒園及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等教育 機構,比照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規定停課者,其家長亦得 比照各級學校家長申請防疫照顧假。 檔 號: 障礙子女之需求,家長其中1 人得請防疫照顧假。 二、109 年2 月5 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總處培字第1090025887 號教育部臺教人(三)字第1090017849 號等2 函及109 年2 月7 日本校第1090600123 號簽規定略以,學校教職員工於109 年2 月11 日 教育部:可申請「防疫照顧假」 潘文忠也提到,高中職以下延後開學期間(2 月 18 日至 2 月 21 日),家長其中一人如有照顧 12 歲以下之學童,以及國中、高中、五專 1 到 3 年級持有身心障礙證明子女,可申請「防疫照顧假」。 教育部及所屬機關(構)學校核給員工防疫隔離假或防疫照顧假應注意事項比較表 教育部人事處109.3.3 假別 (依據) 介入措施/ 適用情形 對象 應檢附之相關證明文件 說明 防疫隔離假 (嚴重特殊傳 染性肺炎防治 及紓困振興特 別條例第3條 第1、3項及第 19條第1項)
教育部及所屬機關(構)學校核給員工防疫隔離假或防疫照顧假應注意事項比較表 教育部人事處109.3.3 假別 (依據) 介入措施/ 適用情形 對象 應檢附之相關證明文件 說明 防疫隔離假 (嚴重特殊傳 染性肺炎防治 及紓困振興特 別條例第3條 第1、3項及第 19條第1項) 教育部:可申請「防疫照顧假」 潘文忠也提到,高中職以下延後開學期間(2 月 18 日至 2 月 21 日),家長其中一人如有照顧 12 歲以下之學童,以及國中、高中、五專 1 到 3 年級持有身心障礙證明子女,可申請「防疫照顧假」。 家長得請防疫照顧假,其申請對象、薪資及其他相關權 益等之處理亦比照該措施之規定辦理。 (二)另短期補習班、幼兒園及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等教育 機構,比照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規定停課者,其家長亦得 比照各級學校家長申請防疫照顧假。 檔 號: 障礙子女之需求,家長其中1 人得請防疫照顧假。 二、109 年2 月5 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總處培字第1090025887 號教育部臺教人(三)字第1090017849 號等2 函及109 年2 月7 日本校第1090600123 號簽規定略以,學校教職員工於109 年2 月11 日
教育部:可申請「防疫照顧假」 潘文忠也提到,高中職以下延後開學期間(2 月 18 日至 2 月 21 日),家長其中一人如有照顧 12 歲以下之學童,以及國中、高中、五專 1 到 3 年級持有身心障礙證明子女,可申請「防疫照顧假」。
家長得請防疫照顧假,其申請對象、薪資及其他相關權 益等之處理亦比照該措施之規定辦理。 (二)另短期補習班、幼兒園及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等教育 機構,比照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規定停課者,其家長亦得 比照各級學校家長申請防疫照顧假。 檔 號: 障礙子女之需求,家長其中1 人得請防疫照顧假。 二、109 年2 月5 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總處培字第1090025887 號教育部臺教人(三)字第1090017849 號等2 函及109 年2 月7 日本校第1090600123 號簽規定略以,學校教職員工於109 年2 月11 日 教育部:可申請「防疫照顧假」 潘文忠也提到,高中職以下延後開學期間(2 月 18 日至 2 月 21 日),家長其中一人如有照顧 12 歲以下之學童,以及國中、高中、五專 1 到 3 年級持有身心障礙證明子女,可申請「防疫照顧假」。 教育部及所屬機關(構)學校核給員工防疫隔離假或防疫照顧假應注意事項比較表 教育部人事處109.3.3 假別 (依據) 介入措施/ 適用情形 對象 應檢附之相關證明文件 說明 防疫隔離假 (嚴重特殊傳 染性肺炎防治 及紓困振興特 別條例第3條 第1、3項及第 19條第1項)
教育部及所屬機關(構)學校核給員工防疫隔離假或防疫照顧假應注意事項比較表 教育部人事處109.3.3 假別 (依據) 介入措施/ 適用情形 對象 應檢附之相關證明文件 說明 防疫隔離假 (嚴重特殊傳 染性肺炎防治 及紓困振興特 別條例第3條 第1、3項及第 19條第1項) 教育部:可申請「防疫照顧假」 潘文忠也提到,高中職以下延後開學期間(2 月 18 日至 2 月 21 日),家長其中一人如有照顧 12 歲以下之學童,以及國中、高中、五專 1 到 3 年級持有身心障礙證明子女,可申請「防疫照顧假」。 障礙子女之需求,家長其中1 人得請防疫照顧假。 二、109 年2 月5 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總處培字第1090025887 號教育部臺教人(三)字第1090017849 號等2 函及109 年2 月7 日本校第1090600123 號簽規定略以,學校教職員工於109 年2 月11 日 家長得請防疫照顧假,其申請對象、薪資及其他相關權 益等之處理亦比照該措施之規定辦理。 (二)另短期補習班、幼兒園及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等教育 機構,比照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規定停課者,其家長亦得 比照各級學校家長申請防疫照顧假。 檔 號:
教育部:可申請「防疫照顧假」 潘文忠也提到,高中職以下延後開學期間(2 月 18 日至 2 月 21 日),家長其中一人如有照顧 12 歲以下之學童,以及國中、高中、五專 1 到 3 年級持有身心障礙證明子女,可申請「防疫照顧假」。 家長得請防疫照顧假,其申請對象、薪資及其他相關權 益等之處理亦比照該措施之規定辦理。 (二)另短期補習班、幼兒園及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等教育 機構,比照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規定停課者,其家長亦得 比照各級學校家長申請防疫照顧假。 檔 號: 障礙子女之需求,家長其中1 人得請防疫照顧假。 二、109 年2 月5 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總處培字第1090025887 號教育部臺教人(三)字第1090017849 號等2 函及109 年2 月7 日本校第1090600123 號簽規定略以,學校教職員工於109 年2 月11 日 教育部及所屬機關(構)學校核給員工防疫隔離假或防疫照顧假應注意事項比較表 教育部人事處109.3.3 假別 (依據) 介入措施/ 適用情形 對象 應檢附之相關證明文件 說明 防疫隔離假 (嚴重特殊傳 染性肺炎防治 及紓困振興特 別條例第3條 第1、3項及第 19條第1項)
教育部:可申請「防疫照顧假」 潘文忠也提到,高中職以下延後開學期間(2 月 18 日至 2 月 21 日),家長其中一人如有照顧 12 歲以下之學童,以及國中、高中、五專 1 到 3 年級持有身心障礙證明子女,可申請「防疫照顧假」。
教育部及所屬機關(構)學校核給員工防疫隔離假或防疫照顧假應注意事項比較表 教育部人事處109.3.3 假別 (依據) 介入措施/ 適用情形 對象 應檢附之相關證明文件 說明 防疫隔離假 (嚴重特殊傳 染性肺炎防治 及紓困振興特 別條例第3條 第1、3項及第 19條第1項) 障礙子女之需求,家長其中1 人得請防疫照顧假。 二、109 年2 月5 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總處培字第1090025887 號教育部臺教人(三)字第1090017849 號等2 函及109 年2 月7 日本校第1090600123 號簽規定略以,學校教職員工於109 年2 月11 日 教育部:可申請「防疫照顧假」 潘文忠也提到,高中職以下延後開學期間(2 月 18 日至 2 月 21 日),家長其中一人如有照顧 12 歲以下之學童,以及國中、高中、五專 1 到 3 年級持有身心障礙證明子女,可申請「防疫照顧假」。 家長得請防疫照顧假,其申請對象、薪資及其他相關權 益等之處理亦比照該措施之規定辦理。 (二)另短期補習班、幼兒園及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等教育 機構,比照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規定停課者,其家長亦得 比照各級學校家長申請防疫照顧假。 檔 號:
教育部及所屬機關(構)學校核給員工防疫隔離假或防疫照顧假應注意事項比較表 教育部人事處10933 假別 (依據) 介入措施/ 適用情形 對象 應檢附之相關證明文件 說明 防疫隔離假 (嚴重特殊傳 染性肺炎防治 及紓困振興特 別條例第3條 第1、3項及第 19條第1項) 防疫照顧假. 教育部及所屬機關(構)學校核給員工防疫隔離假或防疫照顧假應注意事項比較表 教育部人事處109.3.3 假別 (依據) 介入措施/ 適用情形 對象 應檢附之相關證明文件 說明 防疫隔離假 (嚴重特殊傳 染性肺炎防治 及紓困振興特 別條例第3條 第1、3項及第 19條第1項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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